广西壮族自治区
林 业 厅 文 件
桂林产发[2011]34号
关于开展第六批自治区现代
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广西林业集团,自治区直属林业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桂林用发[2010] 18号),我厅将于近期开展第六批自治区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县(市、区)林业局申报。
(二)县(市、区)林业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上报市林业局。
(三)市林业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行文向自治区林业厅推荐,并附企业相关材料。
(四)广西林业集团、自治区直属林业企事业单位直接向自治区林业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必须按照《第六批广西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将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县(市、区)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核后各留存一份,报送自治区林业厅一份。同时将企业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到自治区林业厅产业处邮箱:gxlyc2002 @163. com或通过FTP发送到林业厅产业处“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文件夹。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林业厅产业处,逾期不受理。
五、其他申报工作要求
各市林业局要做好龙头企业申报的宣传、发动工作,重点推荐油茶、花卉、森林旅游、动植物繁育利用、竹藤加工、林下经济产业的企业。同时要指导企业填写相关表格和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自治区林业厅不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资料。
联系人:周献逸,联系电话:0771-2266526。
附件1:申报第六批广西现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材料清单及要求.doc
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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