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消除贫困进行精准扶贫的攻坚之年,在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广西,贫困人口又多在山区这样一个实际,林业责无旁贷的要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广西林业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及经过广大务林人的努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有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木材产量等主要指标上都有突飞猛进的增长。造纸和木材加工成了广西的第九个千亿元产业,桉树产业的强力发展为广西的国民经济建设及广大农民的脱贫致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回顾广西林业发展的经历路程,除了一些常规的努力,如适地适树、科学造林、招商引资、科技引领、培养人才、园区建设、转型升级等等,笔者还认为林业政策的改革和创新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都应当为林业政策的改革和创新鼓与呼。
2004年区党委组织了一次思想解放大讨论的活动,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大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当时林业厅根据一些加工企业的反映,尤其是人造板企业对产品出厂后需办理运输证意见非常大,按规定是一车一证,办理时要申报运输车辆的牌号,要规定产品的启运时间及到达时间,要规定运输的线路,运输证办理要有木材进厂的运输证为依据,如果产品运出区外,要在县林业局办证后。再到市林业局换出省运输证,开一张证有些要往返上百公里,如果是一个年产几万m3的中纤板厂,每天就要安排几个人来往县市林业局办证。有的胶合板厂随着科技的进步,旋切木材由有卡机改为无卡机,原来的消耗由1:1.8,下降到1:1.4左右,但办证时林业局仍按旧的消耗定额,用进厂木材运输证折算出厂胶合板的运输证,这就使得一些生产先进的胶合板企业有相当一部分产品无法办理运输证。这些矛盾推动了思想解放大讨论中林业政策的改革,经过讨论由林业厅党组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又经过区人大立法,修改了广西森林运输管理条例。在全国首家取消了人造板等木制产成品的运输办证,为人造板企业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这项政策的改革使广西木材加工业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变化,使广东、福建、浙江等地的老板纷纷到广西投资建厂,人造板从2000年的67.7万m3,上升到2015年的3560万m3,增长了52.6倍,广西从全国人造板生产的后进省区跃升到全国第三位,广西取消人造板等木材产成品的运输证,并没有像当时有些人担心的那样,山上的森林会被砍光,反而全广西的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木材产量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广西取消人造板等木材产成品办证十年后,国家林业局以林资发[2013]96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人造板等木材产成品的运输办证。同年8月又以《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人造板检疫管理的通知》,对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饰面板不实行检疫办证。可见一项好的政策会为林业及林产业的发展带来多大的推动作用。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取消了中国农民几千年的皇粮国税,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为广大农民减轻了负担,使得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中国农业出现了十二年连增的大好局面,种田的农民不仅不用交税,在种粮方面,购买农机,兴修水利等方面还有补贴,但是在生活条件、生产条件更为困难的山区林农,却一直要缴纳“二金一费”(后改称“育林基金”),尽管交费的比例由木材第一次销售额的20%,降到10%以下,但每立方米木材的育林基金在广西大约也在30-70元/ m3左右,同样是农民,两种待遇,既不公平也不合理,而且育林基金在使用上也逐步由林业部门使用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广西“十二五”年生产木材2500万m3交费在10亿元以上,因为纳入预算是费而不是税,因此在地方政府的眼里,林业对地方经济贡献不大,因此在资金扶持、土地使用等方面都得不到应有的支持。
这个问题也一直受到一些有识之士的重视,都在不同场合呼吁要求取消育林基金,终于“忽如一夜春风来”,国家财政部下文从2016年2月1日起,对育林基金实行零征收,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后,通过增加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持,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加大预算保障力度等,确保地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这项林业政策的重大改革大大减轻林农和加工企业的负担,等于中央每年给广西林农发了一个10多亿元人民币的大礼包。
政策的改革和创新对林业的发展的推动和促进是巨大的,那么在今后的林业发展过程还需要什么改革呢?
广西自本世纪以来,林业的发展尤其是桉树产业的发展,使广西在只占全国2.4%国土面积上生产了占全国31%的商品木材,为我国木材供应做出了巨大贡献。按2013年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为保证木材安全,在我国将建立“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在基地规划中,不管是基地面积还是基地木材产量,广西都居全国的榜首。在已收官的“十二五”规划中,广西采伐限额3600万m3居全国第一位,木材年产量也达2500万m3,占全国商品材的1/3左右,在刚刚下达的“十三五”的计划中,广西森林采伐限额更上升到4460万m3,商品性木材4109万m3,那么如此巨大数量的木材,如何就地消化,才能成为广西数得着的支柱产业,为广西经济作出贡献。
据测算,“十二五”期间要安排就地加工2500万m3的木材,通过制材、旋切单板、人造板、家具等产业链,就需要30多万亩的加工用地,那么这些加工用地怎么解决,通过正规渠道争取工业用地,因各地用地指标少,林产项目的投资强度和纳税少,竞争不过电子、医药等高新产业,只好见缝插针,利用一些过去“五小工业”废弃后的场地或利用农民外出打工后闲置的土地,这又违反了合法用地的相关政策,被发现后又会被强拆,造成一些木材加工企业巨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只有在广西才存在的特殊情况(其他省平均每年才有几百万m3的木材,是不存在用地困难的),真的会成为广西林产业作为今后数千亿产值的大产业发展的瓶颈吗?
办法还是有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广西经过认定的工业原料林有7000万亩。只需拿出1%的林地,作为另99%的林地生产的木材加工用地就可以了,那又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呢,这可以参考2004年取消木材产成品运输证的办法,由林业厅报区政府法制办,作为立法项目,纳入人大立法计划,只要在广西贯彻森林法的森林管理条例中,列入一条款“在商品林地中进行木材加工,可视为没有改变土地用途”即可。这句话有三层意思,一是“在商品林地中”说的是用的是林地而不是农用地,更不是基本农保地,这就保护了18亿亩的红线,二是进行木材加工,应包括木材从制材旋切单板、人造板、家具、木门、地板等所有木材加工产业链中的所有产品在内。三是没有改变土地用途,这种林地使用的批准只在林业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国土部门备案即可。以上林业政策的改革不出广西即可完成,此项改革成形后,广西林产业的发展将无可限量,广东林产业产值6000多亿元,居全国第一,就因其中家具业占了3000多亿,广西林业产值4200亿元位居全国第六,但家具业只有几百亿,如果解决了广西林产业加工用地问题,广西木材的终端产业发展了,广西林业及林产业更是不得了。
林业政策的改革和创新,除了要解决木材加工用地,以破除林产业的发展瓶颈外,还有什么问题?那就是把速丰桉的采伐从采伐限额的管理中解放出来。
林业部门实行采伐限额的初衷是通过五年一次编限,最终通过国务院的批准,使各地在五年中的采伐量规定在批准的限额以内,使各地的森林采伐量小于生长量,使森林蓄积量有一个不断的正增长。这一办法自实施以来确实对保护森林,以及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但事物都是在变化的,尤其是本世纪以来中国南方的速丰桉的推广,使一些情况发生了变化。采伐限额五年一次编限,但广西大多的桉树三四年就进行了采伐,那么五年一次的编限对一个三四年就完成一个生长周期的速丰桉,除了为国务院提供一个下达指标的数字,对指导生产和采伐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建议把短轮伐期的桉树的采伐管理从采伐限额中解放出来,而代之以经批准的经营方案中的采伐年限管理为好,只要达到批准的采伐年限(如六至八年)对桉树的采伐实行基层林业站备案即可,这会大大减少林业部门一些不必要的工作,也会使木材加工业更贴近于市场需求来进行生产,少了不少行政方面的干预。
总之,林业政策的改革和创新事实已证明了它在林业发展中的作用,如果我们不断地去努力争取和推动他,将会产生更大的作用,我们应为林业政策的改革和创新鼓与呼。
(裴安道)
|